女性生育力保护(FFP)已成为临床重点,原因在于针对癌症及良性疾病的性腺毒性治疗应用日益广泛,且可能导致不可逆的卵巢功能衰竭。发表于《Frontiers in Medicine》的《女性生育力保护临床实践指南》针对医源性不孕高风险女性,就生育力评估、卵母细胞/胚胎冷冻保存、卵巢组织冷冻保存与移植提供循证推荐意见。

图源:《Frontiers in Medicine》
本临床实践指南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南制定手册编写。由多学科指南制定工作组(GDG)梳理了女性生育力保护领域的九大关键临床问题,并针对每个问题开展Cochrane标准系统评价。采用GRADE分级法评估证据质量,关键结局指标包括活产率、临床妊娠率、妊娠时间、肿瘤治疗延迟、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指南制定工作组基于GRADE证据-决策框架形成最终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汇总表

临床问题1:对于接受生育力保存的癌症女性,在控制性促排卵中应选择随机启动方案还是常规启动方案?
推荐意见:对于需紧急实施生育力保护的癌症患者,尤其是那些需要在2周内接受癌症治疗、因而面临生育力受损风险的患者,建议采用随机启动方案(有条件推荐,D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需要进行卵母细胞冷冻(OC)的癌症女性,若必须在2周内完成生育力保存,应根据患者的原发病、卵巢功能及卵泡发育情况,酌情选用随机启动方案进行促排卵。若癌症治疗允许延期,则可选择常规启动方案或随机启动方案。
临床问题2:对于接受生育力保存的癌症女性,是否推荐在促排卵方案中加用来曲唑?
推荐意见:对于实施生育力保护的癌症女性,应在促排卵方案中加用来曲唑(强推荐,D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激素敏感性癌症患者(如乳腺癌),推荐加用来曲唑。对于卵巢高反应患者,推荐加用来曲唑以降低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的发生风险。对于非激素敏感性癌症患者,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考虑加用来曲唑。
临床问题3:与慢速冷冻相比,是否推荐采用玻璃化冷冻技术进行卵巢组织冷冻保存(OTC)?
推荐意见:生育力保存机构应根据自身资源配置及患者的具体需求,选择适宜的卵巢组织冷冻(OTC)方法(慢速冷冻或玻璃化冷冻)(无倾向性推荐;D级证据)。
实施建议:开展卵巢组织慢速冷冻的机构,应对其冷冻设备与设施进行全面评估,且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严格培训。对于尚不具备慢速冷冻能力的机构,若开展玻璃化冷冻,应由接受过生育力保存专项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临床问题4:对于接受化疗的患者,是否推荐使用GnRH激动剂进行卵巢保护?
推荐意见:对于正在接受化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癌症女性,应使用GnRH激动剂进行卵巢保护(强推荐,B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接受化疗的患者,建议每4周注射一次长效GnRH激动剂(GnRH-a)。或者,临床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化疗时间安排及疾病状况,灵活选择具体的剂型与剂量。
临床问题5:对于接受生育力保存的性成熟女性癌症患者,推荐选择卵母细胞冷冻(OC)还是卵巢组织冷冻(OTC)?
推荐意见:对于需要接受生育力保存的性成熟女性癌症患者,可采用卵母细胞冷冻(OC)(弱推荐,C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急需开始抗癌治疗的癌症患者,促排卵可能不可行,因此推荐采用卵巢组织冷冻(OTC)进行生育力保存。对于激素敏感性肿瘤(如特定类型的乳腺癌)患者,应审慎权衡促排卵对原发病的潜在影响与生育力保存的获益,并谨慎选择保存方式。
临床问题6:对于有恶性肿瘤且计划进行促排卵的女性,可采用何种方法评估其生育力状况?
推荐意见:专家组建议结合患者年龄、抗缪勒管激素(AMH)水平及窦卵泡计数(AFC)等指标,综合评估生育力状态(强烈推荐,C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需要进行生育力评估的癌症女性,可在卵泡早期通过超声评估基础窦卵泡计数(AFC),而抗缪勒管激素(AMH)水平可在月经周期的任意时间进行检测。在完成上述评估后,临床医生应结合患者的年龄及其他临床因素,对生育力进行综合评估。
临床问题7:对于通过卵巢组织冷冻(OTC)进行生育力保存的患者,推荐选择自体原位移植还是异位移植?
推荐意见:对于通过卵巢组织冷冻(OTC)进行生育力保存的患者,应采用自体原位移植(强推荐,D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接受卵巢组织冷冻(OTC)的患者,推荐行自体原位移植,除非存在特殊情况。若患者曾接受多次盆腔手术导致严重粘连、接受过盆腔化疗或存在其他不适合原位移植的状况,可考虑行异位移植。异位移植后应持续监测卵泡发育情况,并可提供体外受精(IVF)助孕服务。
临床问题8:对于计划进行生育力保存的患者,除病理学检查外,是否推荐使用多种检测方法的组合(免疫组化、PCR及裸鼠异种移植)来评估卵巢组织中的肿瘤细胞污染?
推荐意见:对于计划进行生育力保存的癌症女性,应采用病理学检查评估卵巢组织中是否存在肿瘤浸润。对于卵巢转移风险为中危的女性癌症患者,应联合应用病理学检查、免疫组化及PCR进行检测。对于卵巢转移风险为高危的女性癌症患者,一般不推荐进行卵巢组织移植;若特殊情况确需移植,仅可在经病理学检查、免疫组化、PCR及裸鼠异种移植等多种检测方法均证实为阴性后,审慎考虑实施(有条件推荐,D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计划进行卵巢组织冷冻(OTC)的癌症女性,在冷冻保存手术当时,应对卵巢组织进行常规病理学检查,并细致记录结果。此外,必须评估卵巢转移的风险。对于低风险恶性肿瘤,仅需行病理学检查即可;对于中风险恶性肿瘤,推荐联合应用病理学检查、免疫组化及PCR进行检测;对于高风险恶性肿瘤,一般不推荐实施卵巢组织冷冻及后续的移植手术。
临床问题9:对于合并卵巢储备功能减退(DOR)且计划进行生育力保存的患者,推荐选择卵母细胞冷冻(OC)还是卵巢组织冷冻(OTC)?
推荐意见:对于处于青春期后且合并卵巢储备功能减退(DOR)的患者,应考虑采用卵母细胞冷冻(OC)进行生育力保存;对于处于青春期前的此类患者(如特纳综合征患者),应考虑采用卵巢组织冷冻(OTC)(有条件推荐,D级证据)。
实施建议:对于青春期后的DOR女性,推荐采用卵母细胞冷冻(OC)进行生育力保存。对于青春期前的DOR患者或DOR高危人群(如特纳综合征患者),推荐采用卵巢组织冷冻(OTC)保存生育力。对于年龄超过38岁且伴有重度DOR(AMH<0.5ng/mL)的女性,应建议其尽快尝试自然妊娠,而不推荐实施生育力保存技术。
共识问题1:女性进行生育力保存的年龄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
1. 2020年欧洲医学肿瘤学会与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会(ESHRE)指南不建议对36岁以上女性实施生育力保存。2021年中国生育力保存专家共识将卵巢组织冷冻保存及移植的年龄上限定为35岁,卵母细胞冷冻保存年龄上限为40岁。
2. 针对乳腺癌女性,《湖南省年轻女性乳腺癌患者生育力保存实施计划专家共识(2018)》建议,生育力保存与卵巢功能保护的年龄上限为40岁。
3. 2019年早期子宫内膜癌专家共识建议,生育力保存年龄上限为40岁;患者生育意愿强烈时,经多学科评估可适度放宽至45岁。
4. 《中国早期宫颈癌生育力保存专家共识》建议,生育力保存年龄上限为45岁。
5. 2022版《恶性卵巢肿瘤生育力保存专家共识》提出,早期上皮性卵巢癌、恶性卵巢生殖细胞肿瘤及早期性索间质肿瘤患者,年龄需小于40岁方可考虑生育力保存。
6. 2023年《中国淋巴瘤患者生育力保存专家共识》建议,仅对40岁以下霍奇金淋巴瘤及低级别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实施生育力保存。
共识问题2:开展生育力保存机构的基建配置推荐意见
1. 多学科团队与专业要求
①跨学科协作:接受可能损伤生育能力治疗的女性,需由多学科团队提供医疗支持,包括肿瘤医师、生殖内分泌医师、泌尿外科医师及接受生育力保存专项培训的生殖外科医师。
②心理支持:生育力保存项目应配备专业心理人员,及时为患者提供咨询与心理疏导,协助其完成艰难决策。
③遗传咨询:对于遗传性疾病患者,需由遗传咨询师评估疾病遗传风险,并提供相关基因检测建议。
④咨询人员选择:与癌症患者沟通生育力保存及生育规划时,优先考虑医师专业能力、患者病情及当地专科资源,不受学科限制,可由儿科肿瘤科、内分泌科、生殖专科医师或专科护士等承担。
2. 设施要求开展生育力保存的医疗机构,须具备可即时实施促排卵的基础条件;应依托成熟的辅助生殖技术平台,提供胚胎冷冻、睾丸组织冷冻等全流程服务;全年应正常接诊,可快速响应患者需求,为青春期前患者提供咨询,优先配置卵巢与睾丸组织冷冻相关设备。
3. 医疗费用
财务咨询与资助:紧急情况下,应协调专人协助制定筹资方案;因费用较高且多数地区未纳入医保,建议为患者提供费用咨询,制定灵活资助方案,减轻经济负担。
总结
近十年来生育力保护领域发展迅速,但全球应用仍存在明显差异,诸多临床问题尚未形成统一共识。本指南依托规范研究方法制定,围绕促排卵方案选择、药物联用、生育力保存方式选用等核心临床问题给出明确循证建议,可有效指导临床实操。指南结合国内临床现状,依据患者年龄、肿瘤类型、治疗紧急程度制定个体化方案,同时明确不同人群适用策略,相较于国外指南评估维度更为细致全面,临床实用性更强。
[本指南多数建议为条件性推荐,临床应用中需重视医患共同决策,充分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生育意愿与个人诉求制定方案。后续仍需补足相关研究证据,持续完善生育力保护诊疗体系。]
图文来源:Sun N, Ding H, Cai L, Chian R-C, Deng X, Guan Y, Jin L, La X, Lin G, Ling X, Lou Z, Lu W, Lv Q, Ma F, Pei X, Quan S, Shen J, Tao M, Wang L, Wang X, Xiong G, Xu J, Xu P, Xu W, Yao Y, Yuan X, Zhang F, Zhang Q, Zhang Q, Zhang X, Zhou P and Li W (2026)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for female fertility preservation.Front. Med. 12:1730617.doi: 10.3389/fmed.2025.1730617
责编:霍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