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授讲妇产科故事第六期:从中国女性缠足到高跟鞋的故事
2024-09-04
作者:石一复
来源:妇产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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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部的解剖结构和功能
人类的足部由26块骨头、114条韧带和20块肌肉组成,能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具有行走、跳跃、舞蹈、体育(足球,武术等)、杂技、武力等作用。更有残疾失去双手者,用足生活、劳动等,自强不息,顽强而出色的生活和生存,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女性的足部到20岁才真正定型,所以过早限制,则影响足部发育。国标规定:儿童鞋跟高不能超过2.5厘米。不要给小孩子穿高跟鞋。婴幼儿骨骼发育还没有定性,如果经常穿高跟鞋,容易摔跤、扭曲,还可能会造成足弓、骨盆甚至脊柱等骨骼的发育异常,对日后孕育和分娩会有一定影响。若为了所谓的“美”和时髦,花费大量时间穿不适合她们足部的各种各样的鞋子:太狭窄、太短、太高、太尖等均会有害。
足要被保护,足要穿鞋。鞋子又要美观、时尚。足与鞋要匹配,否则影响生活,严重的会造成真正的“寸步难行”、伤痛、伤害和摧残。鞋子也具有性的内涵,颇长的腿能衬出优美的曲线。在古代的女性缠足也被视为“三寸金莲”,当时以“脚小为贵,脚大为耻”。对比之下,现代女性的高跟鞋使矮个女性拔高,显得更为挺拔动人、性感、前凸后翘,但脚髁处、脚趾以及前足底所承受的行走时的力量,将会引起很大的痛楚和付出相应的代价。
二、中国女性缠足的始末
中国汉族女性缠足和西方女性束腰相通,表面是为了追求“美”,实际是摧残女性,满足男人的需要和女性自己的虚荣心。
我国五代之前男女鞋子是同一形制,所以为了足小,只能把脚缠小,且是越缠越小。
缠足的历史
1、实际缠足最早开始于南唐,宋朝尚罕见,元末明初已是人人相效,不为者为耻。女性缠足须从正史记载公元5世纪《南齐东萧宝卷》说起,他宠爱军妓出身的妃子潘氏,潘氏赢得君王宠爱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双小脚。后来女人为使自己的脚小,便开始喜欢穿小鞋。汉代开始也有鞋头小的舞鞋,称“利屣”。现代也有很流行的尖头高跟鞋,即小而尖的高跟鞋。成语“削足适履”就是最贴切的形容词,即为了穿上更小的鞋子,所以缠足裹脚也可尝试。
2、到了宋时代,我国汉人女性缠足成为习俗,小女孩从四、五岁起即要受此痛苦,若至十岁开始缠足效果就差了。为了缠足还要挑选黄道吉日,求助神明,要把“小脚娘”请来,也传说八月二十四是“小脚娘”的生日。缠足实是对女性的上刑,因疼痛,女性常是终日啼哭,也有“缠足一双,眼泪一缸”一说。这是从童年时期开始,此后一世的痛苦悲惨,受男性控制,行动和生活均不便,也基本丧失了户外劳动能力等。这满足了当时男权主义者的诸多变态心理:
①以缠足可将女性限制于房内屋中活动,难于迈出大门,即使进出大门均要他人相抱,所以也得名为“抱小姐”;
②当时缠足也是一种教养,尤在贵族或富有家庭中体现,女人因缠足后出行不便,限制谋生能力,经济上必须依靠男方;
③供男性寻欢作乐,欣赏小鞋,以缠小足鞋内盛酒饮,则小鞋称“金莲杯”。朝小鞋内投莲子、红豆等,看投入数多少进行罚酒,也有将小鞋在桌上传递,如击鼓传递游戏等罚酒之事。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茶楼上首次淫乱也是从西门庆捏潘金莲小足开始,继而一发不可收拾;
④清代文人李渔将小脚称为“性感带”,总结出玩小脚的多种方法;也有称缠足犹如冬日断笋尖、端午三角粽、六月香佛手等,均是带尖的,如缠成的小足。
3、到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顺治帝曾先后两次下令禁止缠足。因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缠足成为自然、普遍和必须的一件事,甚至满族旗人女子也效仿,所以禁令也成了一纸空文。直到太平天国后缠足才被禁止。明说是男女平等,实为解决劳动力紧缺。后梁启超变法也提出禁止缠足。1883年康有为等在广东等地成立“放足会”、“卫足会”等,也有“放足是文明,缠足是野蛮”等口号。
更有清末民国初的一则佳话。反清建民国和开国时期的名人之一——何香凝,出生于香港富商何家,当时论长相可谓是天姿国色,论身段窈窕婀娜,却因为何香凝小的时候身体埋下了祸根,忍受不了疼,说什么也不肯母亲给她缠足,一到晚上她便自己拿剪刀将布条剪碎,母亲发现后再缠她再剪,父亲知道后便没收了她的剪子。何香凝小书房里的剪子被源源不断收走,可何香凝性格倔强,不肯被束缚,家人无奈之下也放弃了,如果真因为有一双大脚嫁不出去,只能放在家里养一辈子。
何香凝长到了19岁,出落得亭亭玉立、光彩照人,何家家财万贯,登门牵线的媒婆数不胜数,可是一看何香凝的大脚都可惜的摇摇头,扭身就走。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媒婆兴高采烈地登上门来,报告好消息说,有个旅美回国的青年才俊点名要娶大脚千金,简直是天作之合。
原来这个小伙子名叫廖仲恺,他的叔叔是清政府招商局总办的廖志岗,两家可谓是门当户对。廖仲恺在旧金山整个异乡生活的日子里没少受到歧视,他知道女人裹小脚是中国近千年来流传下来的陋习,一丈白布,裹住的不仅仅是女人的一双脚,更是女人的自由和人生。于是他娶妻只有一个要求,一定不要裹脚,可是放眼当时的中国不裹脚的寥寥无几,更何况是上流社会的女孩。也许正是缘分使然,两人因为一双大脚结缘,经过媒婆的牵线,1897年10月两人顺利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天婚礼轰动了整个香港上流社会。
新婚当天,廖仲恺心中十分忐忑,毕竟是要过一辈子的女人,会不会是个丑八怪?终于挨到了晚上,廖仲恺猴急地钻进了洞房,掀开盖头发现自己的新娘子貌若天仙、目光清澈,笑起来一对酒窝迷人可爱。紧接着廖仲恺捧出了新娘的一双脚,摸摸脚趾,捏捏脚掌,果然是个大脚千金。廖仲恺的心终于放下,如愿以偿了。可是却轮到新娘子不满了,媒婆把廖仲恺说的天花乱坠,可是再看眼前人相貌平平,个头也不高,顿时感觉有点失望。
正式进入到婚姻生活后,何香凝发现廖仲恺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丈夫,他细心体贴,从来不摆大男子主义的架子,知道何香凝喜欢画画,鼓励何香凝实现自己的绘画梦。何香凝知道廖仲恺非常有进取心,为了资助他留学,何香凝卖掉了自己的嫁妆,甘心照顾一双儿女,成为廖仲恺事业成功背后的贤内助。廖仲恺知道妻子的辛苦付出,事业有成后,鼓励妻子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画家。在后来的婚姻生活里,两个人相亲相爱、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相互成全地生活和相爱着,成为一段实令人羡慕的佳话。
总之,女性自幼起缠足的行为是对女性的伤害和摧残。当时也是有钱妇人的专利,贱民阶层女子则被禁止。因为缠足严重影响女性足部、足趾骨、足踝部的骨骼和关节及其皮肉的生长发育,进而形成人为的畸形,影响生活和劳动等。所以贫苦的劳动人家女子除非日后想将女儿嫁予好人家,否则不会缠足。而古代小说中的女侠,有功夫能格斗、能舞刀剑弄枪棒、能飞檐走壁的女性大多非富贵家所生。太平天国要有女兵补充,所以也力主开放,又谓男女平等而下令取消缠足。直到民国初期,民间缠足遗迹尚存在残余。先后延续千余年之久的缠足、宦官(太监)、科举并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三大“遗产”。
缠足带甚长、臭,包裹时费时,所以讲话、报告、文章内容过长又抓不住重点时,通常以“懒婆娘的裹脚布”来比喻和形容——又臭又长,如老朽前两讲的故事——《有关贞节与避孕套的故事》。明清小说也有“一只绣花鞋”小脚奇观,这与解放初期国民党潜伏特务的影视剧“一只绣花鞋”是不一样的内容。
三、高跟鞋的来历
高跟鞋的发明和穿用并非始于女性,但在至今近500余年中一直独领风骚,至今仍是令女性情有独钟,甚至青少年女性也会偷偷的在家中将母亲和大姐姐的高跟鞋试穿上“过把瘾”或“臭美”一番。
高跟鞋的历史
1、高跟鞋最早于法国面世,当初为男性专用,应当是男子穿的长袍平常拖及地面,鞋底的高低外人根本看不清楚。鞋跟稍高,骑马十分轻巧和方便,鞋跟还可紧紧抵着马镫而不致滑脱,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是高跟的鞋子。
2、中世纪因大小城镇等繁华之地,人口稠密,当时卫生状况又差,街道上时有人尿、马粪等,于是高跟鞋又有了其他的作用。让脚掌离地虽然区区数寸,但也能令人浑身有清洁之感。
3、远在16世纪已有木拖鞋,可算高跟鞋的前身。我国清代宫廷剧中女子、清朝时的高跟鞋等均也称为高跟鞋的前身。20世纪70年代登场的“松糕鞋”也不例外。此外,在北欧还有鞋套用来保护里面的皮鞋。
4、17世纪中期,为女人所用的高跟鞋终于面世。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矮人一截,与其威望不成比例。为弥补这一缺陷,有人帮他在脚上做花样,叫鞋匠将他鞋子和鞋跟垫高。朝中显贵也纷纷仿效,但因为不好受而弃之。而宫中女人却将这种时尚延续了下来。直到18世纪,法国宫中女人脚下均高出3寸。这种高跟鞋从法国传到美国等地,19世纪20年代开始风行,直至今日。高跟鞋的头部、跟部尖钝,宽窄、长短不时在变化,更促使商界产生更多的商机,而高跟鞋的地位却始终未变。女性明知其利弊却宁愿“吃苦头”,且始终“乐此不彼”。后跟的样式从过去的3寸到现代的香烟嘴式细跟,更有不断的式样翻新,甚至镶金银、钻石、珍珠等配饰衬得珠光宝气,作为紧跟时尚或财富的象征。
四、高跟鞋惹的祸和罪
成年女性穿高跟鞋行走为保持平衡、彰显女性的曲线美,需要收腹才能显出前凸后翘,但穿时长后势必会使足底部、足趾两侧起老茧,也有足趾甲向足趾边缘肉处内陷(百姓称“长到肉里去了”)。所以现今修足店一改过去以年纪较大的老年男性人群为主的局面,年轻穿高跟鞋的女性消费群体大增,常去修剪处理的女性去这类店铺或洗浴中心的频率、次数甚至比男性还高,技术高超的扬州“三把刀”——修足刀、剃头刀和厨刀(扬帮菜)中的修足师傅尤其大受欢迎,真是跟以前大不相同。不过,这也是由于扬州修脚业等服务项目的兴起所带来的变化之一。尽管如此,高跟鞋穿久了也会使足部疼痛,不适者也是不言而喻了。只要看电视剧中,女性到家后赶紧甩掉高跟鞋的急相即可说明问题。
所以,穿高跟鞋也应适度,时间、跟高长短、粗细等均应自我注意。若为了所谓“美”,硬把自己的足挤到尖头而紧的高跟鞋里,为美而受罪。更要小心防止未能掌握平稳而扭足、滑倒等脚髁、足受伤;软组织、韧带、关节损伤、撕裂等发生;也要防止高跟鞋跟断裂或脱落而出现的尴尬。
近来杭州市第一医院妇产科报道接诊了一位妙龄女性,她在与闺蜜逛商场时突感内急要如厕,厕所间均为坐式马桶而无蹲式,又因爱清洁怕坐圈会传染妇科疾病等,所以穿着7cm高跟鞋上了白色陶瓷马桶边缘方便,高跟鞋跟底细小又硬,陶瓷马桶圈又硬又滑,由于“硬碰硬”,一不小心滑下,女性外阴部碰撞在硬质马桶边上随即产生疼痛。闺蜜劝她去医院检查也不当回事,忍痛继续游玩,夜间回家因痛服止痛片,可次日便不能行走,阴部长出一个包块才去医院就诊。经妇产科医生检查得出外阴血肿,需住院治疗,正是高跟鞋惹的祸让自己受罪。
女性外阴部血管和神经丰富,遭硬物撞击易致疼痛敏感,易致内部毛细血管或细小血管破裂而外阴皮肤及软组织内出血;若表皮也碰伤可有外出血或周围皮下淤血,皮肤可呈紫红色等,一旦发生应及时就诊。
医生正确处理方式:若见有外出血,局部消毒后予以冷敷和压迫止血,以防软组织下毛细血管和细小血管继续出血。否则,皮下少量缓慢出血会形成包块和内为积蓄形成。切忌违反原则的即于热敷(或立即),否则更使血管扩张而使出血增多、包块形成,逐步增大,甚至波及尿道,影响排尿或局部感染。通常热敷是冷敷后两三天,局部不须手术而促使淤血逐步自行消散,恢复而用。若包块大,有感染,则另需手术、抗炎等治疗。
此病例真是高跟鞋事件和错失早期处理时机、不懂处理原则,应加强医学科普宣传和自我反省的典型。
若要卫生,为什么不自带体积小而薄、可放口袋或包内的纸质一次性马桶纸圈?又缺少女性生理和防护知识,不及时就医,忍痛和延时又使疾病加重。隐私部位也要应检尽检,否则错失医生及时为她诊治的良机,酿成小病变大病的事故,应引以为戒。
五、穿高跟鞋应注意:宜,不宜和适度
1、宜:主要用于注意形象的爱美人士或工作需要,如职场中的白领女性,出席宴会、接待、迎宾、舞会、KTV中工作人员等爱美的女性穿用。
2、不宜:孕妇(无论早、中、晚孕期对母婴健康均有受伤害可能);驾车(违反交通规则易出车祸);公务人员(影响形象);医务人员(病房高跟鞋,包括硬底皮鞋的声音均影响病人休息,以及在各种医疗工作中的不便);教师(尤其幼教老师,防止小孩受伤);保育员、20岁前足未定型的女孩等。
3、适度:穿高跟鞋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又作别论,自行掌握,均无硬性规定。穿的时间长短、跟高度、粗细均量力而行;也要常带普通鞋,不舒服时方便更换,需要时再换高跟鞋;不应站在马桶框边上,也实不雅观,不宜提倡,可自备纸质一次性马桶圈处理;路滑、地不平、上下楼梯等,容易滑倒,也要及时注意鞋跟的牢度,更要防止鞋跟卡在阴沟盖等尴尬。
高跟鞋,在安全方面有风险隐患,纯粹为了观感而已。女性高跟鞋很反人体工学,对女性足部及髁关节伤害很大,不仅仅是一双鞋的问题,背后体现的是是否以人为本的制度和理念,这是跨时代的人性化改革,尊重女性、尊重职业。当然也有女性本身对美和摧残、安全的认识问题,也有鞋业的商业化商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