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1
子宫肿瘤的初始诊断修改
★初始评估中增加了胚系检测和多基因联合检测;
★在子宫肿瘤的分类中,恶性间叶源肿瘤(肉瘤)中增加了其他肉瘤,如血管周围上皮样细胞瘤(PEComa)的分类;
★在恶性间叶源性肿瘤(肉瘤)处新增脚注e:对于恶性间叶源性肿瘤建议转诊到专科治疗肉瘤的医疗中心。
变更2
可疑或明显宫颈受累的子宫内膜样癌初始治疗
★对于宫颈活检或盆腔MRI证实宫颈受累且不适合初始手术者治疗方案由EBRT+近距离放疗±全身治疗更改为EBRT+近距离放疗±铂类增敏化疗;铂类增敏化疗替代了全身治疗。
变更3
可疑子宫外转移的子宫内膜样癌初始治疗
★删掉了原来与全身治疗± EBRT± SBRT ± TH/BSO治疗并列的姑息性TH/BSO治疗方案。
变更4
全面手术分期为III-IV期的子宫内膜样癌的治疗的修改
★脚注s内容修改:将联合治疗是III期疾病的首选更改为IIIB和IIIC期疾病的首选。
变更5
对于不完全手术分期的子宫内膜癌后续诊治
★对于IA期,G3或IB期,G1-2且年龄≥60岁以及无LVSI者。
★增加了进行影像学检查后的分流:
➺影像学无异常或未提示病灶---阴道外照射。
➺影像学异常或可疑---再次手术分期或活检根据结果行辅助治疗。
变更6
子宫肿瘤的监测和随访
★明确了影像学检查应在出现可疑复发的症状或检查结果时进行,替代了笼统的根据临床需要。
★随访时间:开始2-3年每3-6个月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然后每6-12个月进行一次体格检查至第5年(由6个月更改为6-12个月),然后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变更7
子宫内膜浆液性癌和透明细胞癌的治疗
★病灶局限于子宫内膜的IA期浆液性癌或透明细胞癌---如果腹腔冲洗液为阴性,选择阴道近距离放射治疗±全身治疗(2B类证据)或观察。阴道近距离放射治疗不再强调作为首选,增加了全身治疗的方案。
变更8
子宫癌肉瘤的治疗
★对于癌肉瘤不适合手术治疗患者,增加了2项分类:
➺影像学提示局限于子宫伴或不伴盆腔淋巴转移---EBRT±近距离放疗±全身治疗或全身治疗,与既往治疗方案无改变。
➺其他部位转移---全身治疗±EBRT或恰当的关怀治疗。
变更9
子宫内膜癌病理学与分子检测原则
★关于LSVI的脚注c:病理学家可能会被要求量化LVSI这一概念,增加了对广泛LVSI的说明,删掉了PORTEC试验及LVSI三层评分系统的相关内容。
★在子宫肿瘤的初步评估中鼓励通过经验证的或FDA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面的基因组分析。(删掉了“Consider”一词)。
★至少,对子宫内膜癌患者进行错配修复蛋白(MMR蛋白)检测(如果结果不能明确,则进行MSI检测)。
变更10
子宫内膜癌的影像学原则
★PET/CT更改为FDG-PET/CT。
变更11
子宫内膜癌的评估和手术分期
★对子宫内膜癌手术分期原则中新增内容:细胞学结果不应被单独用来指导后续辅助治疗。
★用于子宫内膜癌分期的前哨淋巴结(SLN)示踪原则。
➺对于SLN标记失败的病例,可考虑进行子宫颈再注射。删掉了术中对原发肿瘤标本的病理评估用于确定是否需要额外的淋巴结切除术和指导治疗的内容。
➺新增内容:如果一侧盆腔无法检出,则建议进行该侧淋巴结系统切除术。然而,如果有妇科病理学医师能够进行冰冻切片来评估肌层受侵可能,若无肌层或宫颈受侵,则可以不行淋巴结切除术。
变更12
子宫内膜癌的全身治疗
★初始或辅助治疗方案分为放化疗和全身治疗。
➺表格标题删除了“局限于子宫的高危疾病的初始或辅助治疗”这一限定词。
➺放化疗方案中提出首选方案为顺铂加放疗后再加卡铂/紫杉醇。
➺增加了全身治疗方案并列出首选方案:1)卡铂/紫杉醇;2)卡铂/紫杉醇/曲妥珠单抗(对于III/IV期的HER2阳性的子宫浆液性癌);3)卡铂/紫杉醇/曲妥珠单抗(对于III/IV期的HER2阳性的癌肉瘤为2B类证据)。
★复发性疾病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分类变化,区分了一线治疗方案和二线及多线治疗方案。并新增脚注e说明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一线药物,一线药物可适当用于临床的二线或多线治疗。
➺表格标题由复发或转移性疾病更改为复发性疾病。
➺一线治疗方案。
◇首选方案:1)卡铂/紫杉醇(用于癌肉瘤为1类证据);2)卡铂/紫杉醇/曲妥珠单抗(复发性HER2阳性的子宫浆液性癌);3)卡铂/紫杉醇/曲妥珠单抗(HER2阳性的癌肉瘤)(2B类证据)。
◇其他推荐方案:1)卡铂/多西他赛;2)卡铂/紫杉醇/贝伐单抗。
◇某些情况下有用(以生物标志物为导向的全身治疗方案):1)仑伐替尼/帕博利珠单抗用于无错配修复缺陷(pMMR)肿瘤(1类证据);2)帕博利珠单抗治疗高肿瘤突变负荷(TMB-H)或MSI-H/dMMR肿瘤从2A类变为1类证据。
➺二线或多线治疗方案。
◇卡博替尼从“在某些情况下有用”变成了“其他推荐的治疗方案”中的一项选择。
◇多塔利单抗治疗dMMR/MSI-H肿瘤从2A类变为1类证据。
★激素治疗方案分为针对于复发或转移疾病和局限于子宫但不适合初始手术者。
➺复发或转移性肿瘤患者。
◇首选方案:1)醋酸甲地孕酮/他莫昔芬(交替应用);2)依维莫司/来曲唑(从其他推荐方案变为首选方案)。
◇其他推荐方案:1)醋酸甲羟孕酮/他莫昔芬(交替应用);2)孕激素:醋酸甲地孕酮 、醋酸甲羟孕酮;3)芳香化酶抑制剂;4)他莫昔芬;5)氟维司群。
➺局限于子宫,但不适合初始手术的患者。
◇首选方案:孕激素(醋酸甲地孕酮、醋酸甲羟孕酮)。
◇在某些情况下有用:左炔诺孕酮宫内节育器(IUD)。
变更13
子宫肉瘤的诊治
★在行全子宫切除(TH)或子宫次全切除(SCH)±输卵管卵巢切除术后如发现残留输卵管/卵巢,在低级别ESS、腺肉瘤或ER阳性肿瘤中由“考虑行单侧/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术”更改为“考虑完成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术”。
★经活检确诊或肌瘤剔除术后确诊的肉瘤。
➺肿瘤局限子宫/已证实或可疑宫外受累:可行手术切除时,子宫的切除术中增加了整体切除的要求,避免粉粹。
➺已证实或可疑宫外受累但不可手术切除时,推荐全身治疗和/或姑息性EBRT±近距离放射治疗(姑息性EBRT为新增)。
变更14
低级别ESS或无肉瘤性过度生长的腺肉瘤(SO)
★对I期患者治疗修改:对于绝经或既往已行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术(BSO)患者,行BSO或观察(不再强调BSO是首选治疗)。
变更15
子宫肉瘤复发的治疗
★孤立性转移瘤:如果可切除,考虑选择术前或术后的全身治疗(增加了术前的全身治疗)。
变更16
子宫肉瘤病理学及分子检测原则
★第一项内容修改:TH±BSO术式处增加了肿瘤的整体切除;删除了根治性子宫切除术。
★肉瘤的分子检测第二项内容修改:通过采用已证实的和/或FDA批准的检测方法对转移性疾病进行全面的基因组分析,为预测罕见的泛肿瘤靶向治疗时机提供信息,且至少包括NTRK、 MSI和TMB检测。增加了检测对象:转移性疾病。
变更17
子宫肉瘤病理分类
★对子宫肉瘤的分类进行了修订,详见NCCN原文。
变更18
子宫肉瘤的全身性治疗
★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以及不能手术疾病的治疗。
治疗方案分类变化,区分了一线和二线及多线治疗方案。并新增脚注b说明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一线药物,一线药物可适当用于临床的二线或多线治疗。
➺一线治疗方案。
◇首选治疗:1)多柔比星;2)多西他赛/吉西他滨;3)多柔比星/异环磷酰胺;4)多柔比星/达卡巴嗪;5)多柔比星/曲贝替定(用于治疗LMS)。
◇在某些情况下有用(以生物标记物为导向的)1)拉罗替尼或恩曲替尼用于NTRK基因融合阳性肿瘤;2)ALK基因重排的IMT肿瘤:克唑替尼、塞瑞替尼、布加替尼、劳拉替尼、艾乐替尼;3)西罗莫司白蛋白结合型(仅用于PEComa)。
➺二线或多线治疗。
◇首选治疗:曲贝替定(从其他推荐方案中变更到首选方案)。
◇在某些情况下有用((以生物标记物为导向的))中新增药物:西罗莫司、依维莫司和替西罗莫司作为PEComa的选择。
来源:NCCN官网
原文链接:
https://www.nccn.org/guidelines/guidelines-detail?category=1&id=1473
译者:王雅卓、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