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产科医疗服务需求逐渐增大,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加。为简化产科医疗文书,减少医务人员文字书写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更多时间用于孕产妇临床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专家建议,我们组织制定了《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
二、主要内容
《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主要包括入院记录、催产素点滴记录、住院待产检查记录、分娩记录、产后记录、出院记录等,将产妇住院分娩全过程需要记录的诊疗信息以表格形式体现,医务人员只需在相关项目中填写对应内容。并未省略病历内容。
三、有关要求
1、应用产科表格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我委印发的《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进行细化、完善,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病历模板,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实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将相关模板纳入电子病历系统。
2、医疗机构产科医务人员记录正常分娩产妇相关病历信息时,可以使用产科表格化病历。存在异常分娩、妊娠并发症及其他合并症等特殊情况,进行其他诊疗处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记录相关病历资料,不得使用表格化病历。
3、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病历质量的管理,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规范使用产科表格化病历。使用产科表格化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已完成医疗机构规定数量的完整病历。
4、产科表格化病历的记录、使用、保存和管理等,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执行。
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







摘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