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二胎,我们该如何应对?
2015-11-06
Author:李慧玲
Source:中国妇产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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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中国妇产科网小编在刚举行的第九次全国优生科学大会上就这一热点话题对话专家,排疑解惑。

中国优生科学协会会长九三学社复旦大学委员会左伋(市政协委员)提出以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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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伋会长

1.最佳生育年龄的引导 24~30岁是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30岁(特别是35岁)以后生育,胎儿(婴幼儿)发生出生缺陷的几率将随母亲年龄增加而增加。长期“一胎化”政策使相当一部分女性在“新政”下处于高龄状态,处于出生缺陷的高发状态,因此政府部门一方面应发挥学术团体、民间机构的力量,转移部分政府职能,大力普及最佳生育年龄的知识,科学引导二胎生育;另一方面,应通过妇幼(医院)加强孕前、孕期的健康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2.降低破宫产率 世界卫生组织剖宫产率警戒线是15%,我国剖宫产率达50%左右,有些医院则达到离奇的60%以上。目前高的宫产率对于“二胎新政”的实施百害而无一利。“第一胎”破宫产势必延缓女性“第二胎”的生育年龄,这也既增加了出生缺陷的几率,也增加了二胎生育(无论是顺产还是第二次剖宫产)的危险。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主动承担监管责任,把高的(第一胎、第二胎)宫产率降下来(部分发达国家仅5%)。

3.妇产儿科医生的培养 几个月前,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儿科医生降分入职以适应儿科医生不足的需求,在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事实上妇产科医生也是相对不足,“二胎新政”必将使原本就不足妇产儿科医生队伍更加雪上加霜。政府部门应尽快加强调研,定出解决之道。相应地,后续的婴幼儿教育问题也应未雨绸缪。

4.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 由于长期一胎化政策的影响,独生子女形成了特定的心理,二胎新政后必然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影响,需要全社会重视孩子心理健康问题,政府部门应支持和鼓励社会机构及早介入,建立和谐的“同胞”关系。

5.尽量减少因年龄原因的助孕 由于年龄原因再生二胎有困难而借助于医学助孕的,医疗部门应谨慎对待,因为这不仅增加出生缺陷的几率,双生(多生)的几率也会加大,这不利于人口的协调发展。

总之,党中央发布的“人口新政”,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医院、个人的精确理解科学落实,才能真正实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目标。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妇产科学系主任苟文丽教授:妇产科医师该如何应对这一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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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文丽教授

30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势必会涌现出一大批高龄孕妇。众所周知,年龄和生育能力密切相关,年龄偏大者的卵泡数目逐渐减少,卵巢功能逐渐下降,卵子质量也在下降,受精卵出问题的概率明显上升,35岁35岁以上高龄孕妇妊娠、分娩的成功率低、风险大。各种先天性异常发生率相应增加,胎儿畸形比例在整个人群中,流产率为 15% ,但随着年龄的增大,流产率逐渐升高高龄孕妇各种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发生率上升,如早产、感染、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糖尿病及产后出血  

由于我国近年来剖宫产率偏高,二胎分娩将面临之前埋下的隐患,再次妊娠发生前置胎盘、瘢痕部位妊娠、子宫破裂等风险显著升高,特别是凶险性前置胎盘易发生大量出血、脏器损伤等,严重时可危及母儿生命。因此,医疗机构应注意加强以下工作:

1.加强相关医务人员如产科医护、遗传诊断、超声检查、围产期监护等工作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使相关专业医护工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重点培训危重病诊断、抢救凶险性前置胎盘、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从业务水平及应急能力等方面反复培训及考核,以保证围产期医疗质量,确保母亲安全,儿童优先。

2.加强对二胎孕妇相应的宣教工作虽然二胎政策已全面放开,但不是所有女性都适合生二胎。若前次妊娠合并严重心脏病、贫血、肾病、肝炎、甲亢、阑尾炎、胰腺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前次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过期妊娠、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以及妊娠期糖尿病等前次妊娠为剖宫产、发生巨大儿、软产道裂伤、产后抑郁、产后切口愈合不良等。应根据自身产后恢复情况、重要脏器功能决定能否再次妊娠分娩,以降低高危妊娠的发生率及母胎死亡的风险。

3.加强产前检查,准备生育二胎者应进行相关的孕前检查(包括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各系统功能检查及丈夫精液检查)、产前筛查、遗传学诊断,对于已有剖宫产史的孕妇应在再次妊娠前进行评估,判断子宫瘢痕的愈合情况。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二胎门诊”,有二胎生育要求的妇女提供咨询及指导,这是降低各种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的有效措施。

4.面对二胎的性别比例问题目前全球性别比例基本处于平衡状态,而我国长期以来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我国男女性别比例失调,而二胎政策的开放在平衡男女比例上起积极作用,作为医务工作者应坚持严禁和打击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5.二胎孕妇的分娩方式二胎孕妇的产程观察及处理应高度重视。既往剖宫产的孕妇,第二胎的分娩方式并非必须剖宫产,产科医护人员应给予更多时间和耐心,密切观察既往剖宫产孕妇此次临产时的子宫变化,特别是子宫下段变化,避免子宫破裂的发生。对既往阴道分娩的二胎孕妇同样也不能掉以轻心,需避免急产事件的发生。

6.对医院层面而言,与政策放开相对应的是待产妈妈数量增多,各医院的接诊能力需要经受考验。医院需对这一生育高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予以准备及重视预先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包括增加分娩人数、床位、设备等,增添相关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完善设备及应急能力和相关配套工作。

7.政府应在孕产妇保健方面实现分级管理,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就近去二级医院产检,发生高危重症随时转院,由三级综合医院集中收治疑难重症孕产妇。另一方面,产妇亦应改变观念,选择有实力但不过于拥挤的医院生孩子,这也会使产妇自己得到更周到的服务。

总之,生育二胎在我国特有的国情下,给妇产科带来了新的考验,并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产科医务人员做好准备,以迎接生育二胎小高峰的到来。

编者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我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意味着实行30年之久的独生子女政策,就此画上句号。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又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中国妇产科网会持续关注这一话题,为您带来更多科普新知,为您在迎接第二位宝宝的过程中保驾护航,敬请持续关注中国妇产科网最新动态。